一、總體情況
2016年,全國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加大郵政市場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力度,出動執法人員313813人次,執法檢查116213次,檢查單位128205家次,出檢天數35376天,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2891次,辦理郵政市場行政處罰案件4665件,???839.8萬元。
按照郵政市場行政處罰案件類別統計,七類案件數量依次為:郵政行業安全監管類件2923件,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類1636件,快遞服務質量監管類258件,郵政用品用具市場監管類4件,集郵市場監管類3件,市場秩序類3件,行政管理秩序類2件。
案件類別統計表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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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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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量(件)
|
占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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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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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行業安全監管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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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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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.53%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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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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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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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88%
|
3
|
快遞服務質量監管類
|
258
|
5.34%
|
4
|
郵政用品用具監管類
|
4
|
0.08%
|
5
|
集郵市場監管類
|
3
|
0.06%
|
6
|
市場秩序類
|
3
|
0.06%
|
7
|
行政管理秩序類
|
2
|
0.04%
|
合計
|
4829
|
100.00%
|
注:因存在一案多由情況,故案由數量大于實際案件數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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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處罰種類統計,全年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共作出???299次,停業整頓266次,警告90次,吊銷許可證3次。
行政處罰種類統計表
序號
|
處罰種類
|
數量
|
1
|
???/span>
|
4299次
|
2
|
停業整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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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6次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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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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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次
|
4
|
吊銷許可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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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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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因存在一案多項行政處罰情況,故行政處罰種類數量大于實際案件數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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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常見違法違規行為
按照案由使用次數統計,郵政市場案件中排名前十的違法行為分別是: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(670件,占比13.87%),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(644件,占比13.34%),安全設備使用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(619件,占比12.82%),設立分支機構未備案(440件,占比9.11%),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(408件,占比8.45%),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(315件,占比6.52%),未按期提交年度報告書(230件,占比4.76%),未整改重大安全隱患(201件,占比4.16%),未按規定記錄和保存寄遞服務信息(135件,占比2.80%),委托未經許可企業經營(115件,占比2.38%)。
案由使用量統計表
序號
|
案由
|
數量
|
占比
|
1
|
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
|
670
|
13.87%
|
2
|
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
|
644
|
13.34%
|
3
|
安全設備使用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
|
619
|
12.82%
|
4
|
設立分支機構未備案
|
440
|
9.11%
|
5
|
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
|
408
|
8.45%
|
6
|
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
|
315
|
6.52%
|
7
|
未按期提交年度報告書
|
230
|
4.76%
|
8
|
未整改重大安全隱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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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
|
4.16%
|
9
|
未按規定記錄和保存寄遞服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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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
|
2.80%
|
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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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未經許可企業經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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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
|
2.3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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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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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定分揀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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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
|
2.38%
|
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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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核對寄件人身份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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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|
2.0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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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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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要求維護、保養和檢測安全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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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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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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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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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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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|
1.2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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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|
未按規定公示服務承諾
|
60
|
1.24%
|
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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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收寄不能確定安全性的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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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
|
1.2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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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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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定報送企業運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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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
|
1.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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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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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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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
|
1.06%
|
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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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
|
50
|
1.04%
|
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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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地域范圍經營
|
43
|
0.89%
|
21
|
違反加盟管理規定
|
43
|
0.8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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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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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快遞服務標準
|
40
|
0.83%
|
23
|
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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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5
|
6.32%
|
合計(因存在一案多由情況,故案由數量大于實際案件數量)
|
4829
|
100.00%
|
(一)郵政行業安全類案件
2016年寄遞企業在郵政行業安全監管方面的違法案件為2923件,占全部違法案件的60.53%。其中,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644件,占比22.03%;安全設備使用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619件,占比21.18%;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407件,占比13.92%;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315件,占比10.78%;未整改重大安全隱患201件,占比6.88%;未按規定記錄和保存寄遞服務信息132件,占比4.52%;未核對寄件人身份信息100件,占比3.42%;未按要求維護、保養和檢測安全設備73件,占比2.50%;未按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60件,占比2.05%;違規收寄不能確定安全性的物品59件,占比2.02%;未按規定報送企業運營信息51件,占比1.74%;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6件,占比1.23%;未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2件,占比1.09%;其他案件194件,占比6.64%。
(二)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類案件
2016年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方面的違法案件為1636件,占全部違法案件的33.88%。其中,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662件,占比40.46%;設立分支機構未備案428件,占比26.16%;未按期提交年度報告書230件,占比14.06%;委托未經許可企業經營115件,占比7.03%;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51件,占比3.12%;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50件,占比3.06%;超地域范圍經營42件,占比2.57%;委托未經許可個人經營(《河南省郵政條例》)38件,占比2.32%;其他案件20件,占比1.22%。
(三)快遞服務質量監管類案件
2016年快遞企業在服務質量方面的違法案件為258件,占全部違法案件的5.34%。其中,未按規定分揀作業109件,占比42.25%;未按規定公示服務承諾57件,占比22.09%;違反快遞服務標準40件,占比15.50%;違反加盟管理規定35件,占比13.57%;其他案件17件,占比6.59%。
(四)其他
郵政用品用具監管類案件4件,集郵市場監管類3件,市場秩序類案件3件,行政管理秩序類2件。
(本文來源:國家郵政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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